網站使用條款
·【 第一條 目的】
本服務條款之訂立係基於鑫瑞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稱「本公司」) 官方網站,在其所提供的網上服務時,會員必須是具備完全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合法登記的法人或團體,。本服務條款之訂立係釐清並規範本公司和會員之間的權利、義務和責任關係爲目的。
·【 第二條 服務條款的公佈和使用】
1. 本服務條款的內容告示在本公司網站上,使用者加入會員或一經到訪、瀏覽和使用本網站,即視為您已閱讀、了解並同意服務條款,若不同意請立即停止使用本網站。
2. 本公司可隨時修訂本服務條款、隱私權保護政策、免責聲明及現今或嗣後頒布施行之各種規則,並將修訂或變更的內容公佈在本公司的網站上,至公佈之日起七日內會員無異議時,上開條款、規則、政策或聲明將自動生效,且適用所有本公司提供的服務,不管是直接或間接透過網路連接的平台,如手機、電子郵件或電話。
■ 【第三條 網站性質】
1. 本網站為展示案例,連結本公司刊登於591物件,不於此網站上直接做買賣
■ 【第四條 規則以外的準則】
本服務條款、隱私權聲明、免責聲明及公司現今或嗣後所頒布施行之各種規則未提及的事項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電子簽章法、消費者保護法等之規定為之。
第二章 申請服務和許可
■ 【第五條 簽約的成立與使用單位】
1. 本服務條款是針對希望使用本公司網站訂閱之會員(申請加入會員)准許(加入會員成功)所訂立,會員必須是具備完全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合法登記的法人或團體,您同意本服務條款,並加入會員後即可開始使用本公司所提供的服務。
2. 加入成為本公司會員,會員必須是具備完全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合法登記的法人或團體。如未滿十八歲(或在一些法定成人年齡非為18歲的國家和地區未滿該法定成人年齡)之未成年人進行本網站之買賣交易聯繫時【出租出售區/求租求購區】,並應於您的家長(或監護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後,方得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當您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時,即推定您的家長(或監護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若該未成年會員與交易相對人或其他第三人,因使用本網站服務所發生之糾紛,本公司概不負責。
3. 簽約使用以會員帳號為單位,申請通過之後,申請者即登記成為會員。
■ 【第六條 服務申請與登記資料】
1. 在網路上申請使用服務,依照不同身份必填資料,具體如下:
<留言>
會員本人使用的真實行動電話號(作為回覆聯繫使用)
※密碼
※註冊姓名
※性別
<訂閱>
※會員本人使用的真實信箱(作為回覆聯繫使用)
2.上述資料必須正確及完整。用假名或他人的身份訊息加入會員者,無法得到法律上的保護且必須為此擔負民法和刑法上所有的責任。
3. 本公司會員註冊資料存有疑問,得暫時停止會員權利並要求會員提供證件確認身份,確認無誤後,會員方可繼續使用本公司提供之服務。
4. 登錄不實的資料被發現時網站管理者有權利直接停止服務或取消服務簽約,公司或第三者所受到的損失由涉此事件的會員來承擔負責。
■ 【第七條 行銷】
公司可藉由簡訊、電子郵件、電話等提供會員關於公司買賣服務和其他服務的相關資訊
■ 【第八條 申請服務准許及限制】
1. 欲加入會員者在確認第六條第 1 項所指示的一切資料登錄正確後,申請加入會員即可通過。
2. 公司因設備或技術上不足,不得已的狀況下,公司可以保留申請處理服務之期限。
3. 有以下任一情形者,經事前/事後查核屬實,將限制會員使用資格:
A) 以他人的名字申請。
B) 申請服務時,必要登錄之內容不實。
C) 未滿七歲無行為能力及限制行為能力人者。
D) 違反會員合約條款被停權者要再加入時。
E) 與已加入會員的註冊電話同樣時。
F) 其他,未履行 本公司網站之申請使用條件時。
第三章 使用服務
■ 【第九條 管理會員帳號等】
1. 會員帳號或密碼資料不能轉讓、出租或借貸予他人。
2. 無正當理由,會員不能與他人共用帳號。
3. 會員自身的帳號被偷竊或遭第三者盜用時,應立即通報 本公司客服,依照客服所指示的步驟處理。
4. 會員對自身的帳號和密碼因管理不善或不當之疏失,致所發生的一切後果應自行負責。
■ 【第十條 服務內容】
1. 本公司提供您使用以下服務:
A) 網站文字及圖檔廣告服務
B) 社區行情服務
C) 新聞服務
D) 公告版
E) 活動
F) 其他本公司隨時決定提供給會員的服務項目。
2. 本公司對上述提供的服務內容保有隨時變動的權利。
3. 本公司依照服務的種類,各服務的特性、過程及方法等等相關事項都顯示在網頁上,會員應瞭解並遵循本公司所公佈的服務事項。
■ 【第十一條 服務的維持和中斷】
1. 當有以下狀況發生,本公司 將暫時停止服務:
A) 為了進行系統設備檢修或障礙排除工作,不得不停止服務時。
B) 通訊事業者停止電子通訊服務時。
C) 如天災等其他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不得不停止服務時。
2. 本公司 為維護良好服務品質及遇有系統故障時,得定期檢修系統設備及為故障排除,於上開檢修及排除期間,將暫時停止系統服務,惟暫停期間不計入會員原有權益。
■ 【第十二條 免責條款】
1. 本平台無實際交貨、遞送及付款方式,實際的付款、遞送、交貨為買賣雙方間為履行實際交易所生的行為,本公司平台並無法直接交易。
2. 其他內容請見免責聲明。
■ 【第十三條 管轄法院】
關於會員與 本公司 因 本公司 所提供之服務所生之糾紛,將依照中華民國法律規定,並合意以臺灣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八章 智慧財產權
■ 【第十四條 智慧財產的保護】
1. 本公司 所使用之產品、軟體、圖片、程式、網站上所有內容(包括文字、圖示、照片、音訊、影片、圖表、色彩組合、版面設計等),均由本公司或其他權利人依法擁有其智慧財產權及其他相關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營業秘密與專有技術等。除與權利人另有約定外,關於前述所有內容,任何人未經 5本公司及權利人授權或同意,不得擅自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佈、公開傳輸、公開發表、進行還原工程解編或反向組繹。
2.除非經本公司明確授權,任何人不得使用網路爬蟲、網路蜘蛛、網路機器人等或其他自動下載程式、演算法、裝置或任何其他類似或具相同功能的手動程序來連續自動搜索、獲得、提取、使用、上載、下載第一點所述之所有內容。
3. 如有違反,除依相關法律規定論處,並應對本公司負損害賠償責任,您與本公司簽署正式合作合約前,應立即停止非經合法授權之行為。
賠償費用計算依據如下:
一個刊登物件內容,八千元計算
一張素材圖片,六千元計算
文案抄襲,六千元計算
■ 【第十五條 著作權侵害處理】
本公司 尊重他人著作權,亦要求我們的使用者同樣尊重他人著作權,您瞭解並同意我們將依據「鑫瑞資產有限公司著作權保護政策」保護著作權並處理著作權侵害之事宜。若您認為本公司網站中之任何網頁內容已侵害您的著作權,請您撥打電話或寄送mail至本公司信箱,會有專人立即下架處理!
第九章 其他
■ 【第十六條 法律救濟及相關罰則】
如有違反本服務條款相關規定,本公司將依法向您行使各項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營業秘密、損害賠償請求權與專有技術等),並應賠償本公司因向機關或單位答辯所生之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對於請求所為之評估分析所支出之費用、因和解所支付之費用、或依據法院判決或商務仲裁判斷所給付之款項等),另如本公司須委任律師處理相關法律程序或向律師諮詢相關法律問題時,本公司得依其自由判斷決定委任之律師,且就因此所支出之律師費用得向您請求,您不得拒絶。
■ 【第十七條 各條款獨立】
服務條款的各項規定之間具有獨立的效力,任何條款之全部或一部分無效時,不影響其他約定之效力
■ 【第十八條 服務內容公告及變動】
關於本合約及服務內容所需的修改變動由 鑫瑞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決定後 ,透過本站公告事項來告知詳細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