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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2.0你了解多少?

  • 作家相片: 奕潁 彭
    奕潁 彭
  • 2024年2月21日
  • 讀畢需時 1 分鐘

已更新:2024年2月23日

財政部最新公告的稅額調整,為減輕單一自住房屋稅負、鼓勵房屋有效利用及合理化房屋稅負,其中最大變動是「採全國歸戶差別稅率課徵」,計算基準日自113年7月1日實施,並自114年5月1日起開始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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擷取幾項重點:

1.進行「全國歸戶」,按全國持有戶數「全數累進」,但累進的實際課徵「差別稅率」還是依照當地縣市的規範

修法前: 按持有該縣市的戶數計算「該縣市差別稅率」 修法後: 按全國持有戶數計算「該縣市差別稅率」

*差別稅率每個縣市地方政府訂定不同


2.特定房屋稅率調整(自住宅1%定義*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僅持有1戶房屋供自住)

 

自住

非自住

出租申報

社會住宅、

公益出租

繼承非自住

修法前

3戶內1.2%

1.5%-3.6%

1.5%-3.6%

1.2%

2%-4.8%

修法後

1戶1%

第2-3戶1.2%

2%-4.8%

1.5%-2.4%

1.2%

1.5%-2.4%



3.鼓勵建商加速釋出餘屋

鼓勵建商依市場狀況調整價格加速出售,可望增加房屋市場供給


2年以內

超過兩年

修法前

1.5%-3.6%

1.5%-3.6%

修法後

2%-3.6%

2%-4.8%

參考相關資料:內政部公告 https://www.mof.gov.tw/ho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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